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2 15:54  来源: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17年,蚌山区人社局为规范政务公开,推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区人社局工作实际,编制蚌山区人社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邮编:233000;电话:2046921;电子邮(bsrl2046921@126.com)。现报告如下: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局重要负责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确立了专人开展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全局均积极配合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确保政府公开信息工作运行正常,政府公开信息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进行。
(二)健全制度。我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范围、方式、操作流程。
(三)规范信息发布工作。我局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年内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及时被投诉和泄密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2017年度我局共公开各类人社工作信息380条,内容包括政策法规、经办流程、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
(二)公开形式: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有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费用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对政府公开信息依申请公开进行收费,故不存在减免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表现在: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工作制度,扎实工作;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梳理我局工作,及时更新动态,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工作有效运转。


     附件: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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