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龙湖新村街道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7 07:59 信息来源:蚌山区龙湖新村街道 阅读次数: 编辑:龙湖新村街道 字号:【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蚌山区龙湖新村街道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蚌山区龙湖新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bengshan.gov.cn/zfxxgk/public/column/51033?type=4&action=list&nav=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龙湖新村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蚌埠市蚌山区迎滨路86号龙湖新村街道办事处419办公室;邮编233000;电话:0552-72868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落实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围绕街道中心工作抓好主动公开。着力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制发政策解读2篇,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宣讲活动,增强解读宣传实效。惠民惠农资金按照各社区各类别形成表格按月更新,使得各类资金更加清晰明了;街道走访慰问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时收集并公开意见征集结果。街道全年公开信息592条,其中,主动公开栏目更新信息共333条,“两化专题”栏目更新信息共2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街道2024年共收到并办理1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在收到依申请公开后及时联系申请人了解相关诉求并告知办理时限,按照居民诉求及时公开相关政策信息,于办理结束后再次电话回复居民并通过邮寄方式给出办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维护更新,加强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原则,严格把关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使得道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开展政务公开平台自查,保证平台提供的信息及时且准确,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在公开信息时把握好能否公开的范围,对于不予公开的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完善街道政务公开线下专区建设,及时更新新的政策文件,对于有查找信息需求的居民主动提供帮助;今年以来龙湖新村街道通过多种方式加大了对政务公开的宣传,例如微信群及线下公示栏等众多渠道,收集居民反馈的需要,发布了更多居民所关心的政策文件及各类数据等信息,从而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

我街道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做好任务分解,及时与街道各科室交流沟通,做到公开内容全面、及时、准确。以培训为契机,召开两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会,结合各科室工作重点,优化信息公开内容,逐步提升具体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汇总问题,深入剖析,结合培训内容及最新政策要求,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及时纠正错误、发挥优势,更新公开内容,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信息公开深度不足,如对于有些政策的解读仅停留在文件表面,缺乏具体的透彻的阐释,群众理解存在困难。

二是部分栏目设置不够合理、不够简洁,存在重复设置情况,少数栏目存在信息重复发布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主动公开信息内容。解读政策时运用实际案例,深度剖析政策中的疑难问题。

二是进一步优化整合栏目设置,及时删减无效信息,保持栏目整洁、信息高效。整理栏目,优化设置,让政府信息公开网保持整洁美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让政务公开落到实处,街道开设政府工作日,积极响应“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号召,开启政务公开服务新模式,推出一系列便民举措,比如在街道社区公示栏张贴各类新的政策文件、居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提升居民办事效率,获得社区居民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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