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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资金标准

来源: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作者:蚌山区人社局阅读:发布时间:2025-03-03 09:24字体【  分享: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人口老龄化、医疗费用上涨、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等因素,为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并适当降低居民个人缴费增长幅度。其中,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

(一)市县(区)财政补助标准。怀远县由中央、省分别补助536元、134元。五河县、固镇县由中央、省、县分别补助402元、201元、67元。市辖区由中央、省、市本级、区分别补助402元、201元、33.5元、33.5元。市、县(区)财政部门要及时足额安排配套补助资金,于20249月底前足额拨付到位。

(二)个人缴费标准。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

(三)完善分类资助参保。完善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特困人员给予400元全额资助(个人缴纳0元),对低保对象给予34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60元),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给予200元定额资助(个人缴纳200元)。

实施困难儿童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全额资助纳入孤儿和特困人员范围的儿童参保,定额资助低保、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纳入低收入人口监测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保。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由认定部门根据职责按上述救助对象类别资助标准给予相应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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