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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计算医疗期是正确的吗?

来源:蚌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蚌山区人社局阅读:发布时间:2023-10-17 11:24字体【  分享:

[案例]小丽进入某印刷有限公司前已经有十余年的工作年限了,到公司工作也快五年了,最近小丽生病住院需要请病假,公司告知只能有三个月的医疗期,公司这样计算医疗期正确吗?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故某印刷有限公司的算法是错误的,小丽可以享有六个月的医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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