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及申请流程
一、补助范围:
本辖区户籍,持精神类别残疾人证,常年服用精神病治疗或其他辅助治疗药物,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精神残疾人。
二、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1200元。
三、申请程序:
1、精神残疾人或监护人直接到当地乡街(社区中心)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请审批表》。
2、提出申请时须出具以下相关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精神残疾类别)
(2)精神病门诊或住院治疗病历等证明材料
(3)购药或住院费用材料。自上一年度至本年申请药补之日止,个人累计达到或超过1000元的用于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或治疗精神疾病的第二代药物的购药发票(新增人员购药发票时间可以放宽);受助对象因为精神疾病病情严重,进行住院治疗,个人承担费用达到或超过1000元的住院发票(住院费用可与购药费用累计计算)。
四、受理时间:
每年1-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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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