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新闻出版局关于拟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公告
本公告所列出版物零售单位(详见附件),经查不再具备出版物经营许可的法定条件,其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蚌埠市蚌山区新闻出版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后,公告所列出版物零售单位逾期仍未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四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我局拟撤销你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上述公告出版物零售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杨华 联系电话: 0552-2048460
联系地址: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18楼蚌山区新闻出版局
蚌埠市蚌山区新闻出版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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