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蚌山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07 16:29 来源: 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探索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强校带弱校、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等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共蚌埠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蚌埠市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教组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蚌山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通过该文件促进蚌山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区域内教育资源合理布局,城区、区域和校际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根据《中共蚌埠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蚌埠市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教组发〔2023〕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措施,于41日形成《蚌山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区教体局于202441日至2024430日就《蚌山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三)合法性审查。2024425日,《蚌山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办法》经区司法局审查通过。

(四)会议审议。2024519日,经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465日,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印发《蚌山区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办法》。

四、工作目标

为了促进我区教育的均衡发展,在现有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重点加大对薄弱学校、新建学校的扶持力度,统筹推进区域内、校际间管理互通、研训联动、质量同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五大工程”,全面推进全区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建立学校发展共同体,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示范、辐射作用,让学生真正享受到教育资源均衡化的实惠。

五、主要内容

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的重点任务:

(一)实施紧密型集团化办学模式。由一所优质学校带几个校区,赋予该优质学校管理权限,对集团内部事务进行统筹协调管理,实现集团内部管理一体化、制度一体化、计划落实一体化,师资配备一体化、课程教学一体化、教学发展一体化、考核评价一体化、校园文化一体化。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集团内部实行“双向选择、竞聘上岗”,由教师填报志愿选择岗位,学校班子讨论并通过一定程序,一级一级选择教师。盘活集团内教师资源,形成教师在集团内部自由流动,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增强学校内生动力,促进新优质学校成长。集团内教师从优质校区到薄弱校区交流可视同到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统筹师资管理,积极推动集团教师共同开展观摩、备课、听评课以及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发挥集团内部优秀干部和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发挥各学科“名师工作室”带动作用,带动薄弱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集团内干部教师整体素质提升、专业化发展。

(三)优化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集团化办学改革的支持,对涉及学校建设、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和资金保障等方面的改革措施,要与发改、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多部门共同参与,不断加大对集团化办学政策扶持力度,提升整体办学质量,为最大限度激发集团化办学改革进程创造有利条件。

(四)注重内涵发展。建立集团内各分校特色课程体系,尊重和保障学生在学习中自主进行选择、参与、表达、思考和实践。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推进集团化学校整体教育质量提升。鼓励集团成员校根据自身优势形成集团整体统一理念下的各自特色,激发集团学校办学活力。以文化引领各集团学校发展,在尊重各成员校文化传统的前提下,凝练核心价值,丰厚集团文化内涵,培育积极向上的集团文化,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特色发展,彰显集团化办学的优势。

六、创新措施

实施紧密型集团化办学模式,落实各集团校区事务统筹协调管理,实现集团内部管理一体化。区政府设立集团化办学专项工作经费,由核心校统一调配使用,主要用于教师干部交流培训,支持集团发展,提升整体办学质量。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保障集团化办学工作顺利推进,我区成立了区深化实施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顶格推进集团化办学工作。在区深化实施集团化办学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不断健全完善集团化办学过程中的配套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的集团化办学绩效评估机制,通过考核评估推进集团化办学有序发展。从而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切实解决大班额、择校等问题,办好老百姓满意的家门口的好学校,实现义务教育资源的优质均衡发展,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公平优质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下一步区教育局将明确各方责任,制定相关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团化办学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实现我区集团化办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解读机关:蚌山区教育局

解 读 人:区教育局教育科 王杰

联系方式:0552-204360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