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1号楼12楼,邮编:233000,电话:204465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加强权力配置及运行信息公开、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政策解读、稳步推进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2020年共主动公开信息5001条。
(一)主动公开
加强权力配置及运行信息公开。以权责清单为依托,全面梳理区级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进行集中展示。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建立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年初对2016年以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8份,无废止、失效和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2020年政务公开目录设置,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高质量推进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社会公益事业、重点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与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生命周期展示群众关注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等。
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政策解读。进一步提高“六稳”“六保”工作相关政策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点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关联同步,并采取多种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简单易懂的方式在网站上发布,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动向。
稳步推进基层政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蚌山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经前期材料收集、编制事项目录初稿、意见征集和修订等程序,目前,我区全面梳理了区级政务公开26个试点领域事项清单公开事项,乡(街道)根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出符合本单位实际的26个试点领域事项清单公开目录,目前专题专栏已上线并发布信息。政府机构职能目录、行政权力运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以专栏形式进行集中展示,并组织青年街道、雪华乡(宏业村街道)作为区级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新《条例》,及时更新蚌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时、按要求回复申请人,并按照要求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申请办理结果进行网上公布。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5件,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全部办结。
从申请方式来看,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3件。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为2件,占40%;答复“不予公开”为1件,占20%;答复“同意部分公开”为1件,占20 %;答复“无法提供”的为1件,占20 %。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指导全区乡(街道)、区政府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并按要求发布。组织全区各单位政府信息管理员集中培训3场,增强信息发布员安全意识。完善各项制度,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了《蚌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细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制度上墙、流程上墙,有规可依。
(四)平台建设情况
始终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
(五)监督保障
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查摆的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征求群众意见,认真吸纳群众的评议意见和建议,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同时采取第三方机构测评、专项测评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评价等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考核工作,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我办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新建“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和“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解读培训”两个栏目,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65条,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同时注重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1.029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2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1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2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
改进措施:深入研究和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政务公开网站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对照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提升。
(二)政策文件解读不深入,解读要素不全、解读形式单一
改进措施: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解读形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在巩固现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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