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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09:00 信息来源:蚌山区政府信访局 阅读次数: 编辑:蚌山区信访局 字号:【  

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编制。全文由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联系。(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4号楼,邮编:233000,电话:206703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注重标准,强化栏目转型升级。为方便公众依法获取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推动规范、全面的网上信息公开体系建设,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面、详公开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内容涵盖政策法规、财政信息、规划计划、重大项目、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政策解读、新闻发言、热点回应等栏目,全面覆盖了《条例》要求的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确保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完整,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丰富、全面。2020年,我单位对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政务公开栏目进行了优化升级,为大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服务提供便利。2020年,区信访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结合实际开展法治信访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信访条例》、安徽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运用及信访流程等,向群众解答关于信访知识的各种疑问,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围绕群众最关心的事,做好政策解读。一是按照“深入分析、及时解读、强化引导”原则,解读政策制定依据、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二是提升政策解读传播效力。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因策制宜采用政策答问、图表图解等方式,努力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用得上,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知晓度和影响力。

加强政务舆情回应。加强回应关切栏目建设,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转载各类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事项,让群众全面了解社会热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区信访局通过蚌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在蚌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条,包括预决算、“三公”经费、领导简介及分工、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我局2020年无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区信访局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办事效率、转变机关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和塑造信访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放在机关建设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强化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

)平台建设情况

 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2020年,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二是重点建设和完善多媒体发布平台,办好新闻资讯、微信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向社会公开包括接访类等权威信息。及时更新新闻资讯、微信信息,密切关注、第一时间处理网民诉求。

)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测评通报的情况进行整改

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欢迎群众对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

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蚌山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2020年区信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公开工作按部就班,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信息在服务群众生活、方便群众办事上有待进一步改进,等等。

针对此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拓宽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以信息公开为纽带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自觉接收群众监督。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做好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条例》要求,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地回应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对信访工作的关切和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蚌山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