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蚌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年报

2020年蚌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6:02 信息来源:蚌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 阅读次数: 编辑:蚌山区经济信息化局 字号:【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蚌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蚌山区科技经济信息化局联系。(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邮编:233090;电话:05523137117;电子邮箱:bsqkj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聚焦主题主线,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管理,积极拓宽平台建设,依法加强监督保障。

(一)主动公开

一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进一步落实解读主体。二是深入推进回应关切公开工作,针对主动回应和互动回应进行解答,确保咨询者获得信息的全面性、有效性、及时性、公开性,提升满意度。三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工作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优化在线申请途径。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及时公开各项流程,制定印发了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有关要求,细化分解全年政务信息公开目标任务,推动局机关各科室认真落实公开职责。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为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2020年,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二是及时将科技、经信工作的动态和亮点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做到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提升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

一是规范程序,确保真实不涉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无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事项。我局政务信息工作严格按照先审核后上报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真实全面。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结合我局机构改革有关情况,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主体。三是在参加全区业务培训会后,组织机关重点学习《蚌山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蚌山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暂行办法》、《蚌山区人民政府重要法规文件解读机制》、《蚌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制度。

2020共主动公开信息183,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0

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增6

0

行政强制

0

0

0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工作连续性不够。政务公开信息材料收集时缓慢,意识不够强,时效不够,信息更新有时不够及时。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内容有待继续完善,没有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点进行挂网。

三是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和群众未能有效地利用网站进行所需政府信息的申请和查询。

  改进措施:

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作为突破口,全面明晰政务公开事项。二是加强培训工作,注重对科室信息员的培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业务水平。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利用多种手段拓宽公开渠道,大力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工作,方便群众查询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将继续认真执行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相关文件要求,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准确地做好规划系统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