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胜利街道领导干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2022年)
序号 |
岗位 |
工作职责 |
潜在廉政风险 |
风险等级 |
防控措施 |
1 |
党工委书记 |
1、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2、区委明确为责任人的工作; 3、参加党政班子集体领导和决策。 |
1、重大事项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2、违反干部提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的有关规定; 3、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党群口经费使用不审核、不把关或使用不当,导致个人从中谋利,违反财政资金及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 5、对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管理不严,以权谋私。 |
高 |
1、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和规定; 2、带头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 3、带头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机制,防范廉政风险; 4、加强学习,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5、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6、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2 |
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
1、负责办事处全面工作; 2、区委、区府明确为责任人的工作; 3、主管人事、财务、行政办公室工作; 4、参加党政班子集体领导和决策。 |
1、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重大事项决定未经集体讨论、民主决策; 3、违反干部提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的有关规定; 4、违反财政资金和财务管理使用规定; 5、由于人情或其他谋取私利等缘故,对明知是虚假的会计凭证和经济业务资金往来的报销事项,给予审批通过; 6、收受好处,授意下属到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质次量差、定价过高的物资(服务)或过度采购; 7、规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收取好处。 |
高 |
1、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和规定; 2、带头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等; 3、完善街道财务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报销流程; 4、建立活动开展和采购物品的询价、比价制度; 5、完善街道公共设施建设及房屋装潢、修建工作有关制度,严格招投标制度; 6、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3 |
党工委副书记 (分管党政办公室) |
1、分管党务,包括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会; 2、参加党政班子集体领导和决策。 |
1、在干部任用、考核、评先中受人情因素影响,未坚持原则,违反组织人事纪律; 2、受人请托或其他利害关系,对该批办的信访件不作批办,或作简易程序处理,掩盖干部违纪事实; 3、对廉政上交钱物管理使用不当; 4、对分管部门的工作监管不严,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行政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和规定; 2、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等; 3、加强自律,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严格廉政上交钱物的管理使用; 4、严格按照街道财务制度,对每项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4 |
纪工委 书记 |
1、纪工委工作; 2、参加党政班子集体领导和决策。 |
1、对信访举报不调查,对违纪党员、干部不立案不处理。 2、在查处纪检案件或协助办案时,可能泄露案情,可能存在办人情案,故意降低处分档次。 |
高 |
1、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对调查属实的案件,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件》进行处理。 2、严格执行案件保密纪律,完善案件审理制度,严格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
5 |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平安建设办公室) |
1、分管综合治理、司法信访、生产安全、防火安全、国家安全、保密、交通安全、外来人口、应急管理等工作; 2、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
1、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社区维稳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2、对职权范围内的“人、财、物”可能存在管理不当的风险; 3、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不检查、不监督,对下属违纪违规行为不教育,放任自流; 4、因受人请托或其它利益关系,出现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在安全生产监管、娱乐场所管理等方面的不作为; 5、放松对保密工作的管理,甚至出现泄密等违法现象。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保密法》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每项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严格按规定开展平安实事项目建设,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 4、对分管工作做到有理有据,事实和法律清楚才做决策;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6 |
党工委委员、 (分管经济相关工作) |
分管经济工作,负责财政、税收、招商引资、社区商业管理、企业政策扶持等工作。 |
1、在经济工作中,受人情因素干扰或收受好处,发生违反规定的情况; 2、由于对经济工作中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方面的掌握和执行有偏差,而造成履职不到位的风险; 3、对分管部门的工作监管不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分管条线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每项资金的审批和使用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认真学习经济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防止履职不到位的风险; 4、加强廉政学习,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7 |
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 |
1、分管社区文化、教育、体育、科普和人口计生工作; 2、分管民政工作,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社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搞好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 3、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
1、受人情因素干扰,未按原则办事,收受他人财物; 2、未按规定和职权决定或审批相关重大事项; 3、对分管条线的财政预算和支出的安排把关不严; 4、在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文体活动场所管理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5、未按规定和职权决定或审批相关重大事项; 6、在帮困救助、劳动就业、残疾保障等相关费用支出方面把关不严; 7、在居委会工作场所装修、设备配置等基政建设项目方面的廉政风险; 8、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不检查、不监督,对下属违纪违规行为不教育,放任自流。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分管条线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加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提高工作实效; 4、完善健全相关制度规定,防范廉政风险;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
8 |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分管城市管理办公室、执法中队) |
1、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住房交通、物业管理、防违控违、市场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农林水利、食品安全等工作;、 2、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
1、在工作中,受人情因素干扰,未按原则办事,收受他人财物; 2、未按规定和职权决定或审批相关重大事项; 3、对分管条线的财政预算和支出的安排把关不严; 5、对分管部门工作落实执行情况不检查、不监督,对下属违纪违规行为不教育,放任自流。 |
高 |
1、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制度、党政议事规则和规定等; 2、对分管条线资金的使用和审批,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确保依据充分,凭证完整,手续规范,去向清楚; 3、加强工作责任心,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 4、加强廉政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加强自律,不发生失职、渎职行为; 5、公布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