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服务服务指南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发放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工作,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岗位信息等服务。第四十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失业人员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失业人员参加就业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培训补贴。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二、承办机构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服务对象
市人社局公示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四、申请条件
(一)就业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
2.完成规定培训课时,经结业考核或技能鉴定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与企业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且在12个月以内参加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
2.完成规定培训课时,经结业考核合格。
(三)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1.培训对象:与企业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员工。
2.经结业考核或技能鉴定取得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五、申报材料
(一)就业技能培训
1.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2.以下任何一项基本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初高中毕业证,政策申办对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即可);
3.培训合格证书
(二)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1.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2.劳动合同书
(三)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
六、服务流程
1.申请。
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通过安徽职业技能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申报
2.审核。
职业能力建设科通过网上审核和联网核查,申报补贴资金
3.补贴资金发放。
七、办理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在信息审核无误后,法定办结期限为20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1.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区职业能力建设科具体负责,办公电话:0552-2043172),县区咨询电话怀远县:0552-8858033;五河县:0552-5027533;固镇县:0552-6057286;龙子湖区:0552-3068650;蚌山区:0552-3182683;禹会区: 0552-4950798;淮上区:0552-2829101;高新区:0552-4029136;经开区:0552-3183540
2.企业员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蚌埠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话:0552-2043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