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初级职称认定考核的通知(教师职称评审)
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促进新教师掌握中小学教学常规,提高课堂教学技能;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师德修养,现将我区2018年度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新教师遵纪守法情况,对待教育教学的态度,对待学生特别是后进生的态度,职业道德等。
二、考核内容
1、教师职业道德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遵纪守法情况,对待教育教学的态度,对待学生特别是后进生的态度,职业道德等。
2、业务能力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对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的掌握理解水平,课堂教学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业成绩。
3、教育教学实践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的工作情况。包括出勤、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学生辅导情况以及担任班主任、转化后进生或指导学生开展集体活动等。
4、教育科研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在教育科研方面的意识及发展。包括参与教学行动研究、辅导学生进行科技活动、针对教育教学中某种现象进行调查和反思的情况。
5、完成教师继续教育方面
主要考核新教师在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方面的情况。包括取得新教师上岗培训证书、参加校本培训情况、普通话等级等。
三、 考核要求
1、新教师所在学校(乡镇以下教师由乡镇中心校负责,下同)要根据其试用期间或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工作能力和水平、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填写在《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登记表》(见附件2)中。
2、 新教师所在学校应指定1名本乡镇或学校的同学科骨干教师作为新教师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指导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并做指导记录。新教师应按学校安排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和业务学习,指导教师应督促新教师认真完成培训学习计划,并做出相应的评价。
3、新教师要按教学常规认真教学,虚心向老教师学习,通过各种形式的听课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省、市级示范中小学新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其中本学科不得少于10节;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新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6节,其中本学科不得少于4节;市、县一般学校新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0节,其中本学科不得少于7节;并提供原始听课记录;每位新教师至少提供一篇“师德”方面的心得体会、一篇教育教学反思、一份年度个人工作总结、上一节教学实践汇报课并提交本节课的教学设计和说课材料。
四、须提交的材料
1、上报《 年认定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人员简明情况汇总表》(单位汇总表)一份,并将此表内容输入软盘(Excel电子表格)一并报送(见附件1)。
2、《蚌埠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考核认定登记表》两份。(见附件2)。
3、《 年申报认定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人员简明情况登记》两份(见附件3)。
4、经审验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及试用期间或任职期间的《校本培训报告册》。
5、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学历证书等,获奖证书均须报原件,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与申报学校的继续教育证书。
6、原始教学计划、课程表、上一学年经过教务部门审验的原始教学设计(原指“教案”,下同);同时还需要提交经教导主任签字盖章的所任班级一个学年度的学生成绩原始记分表。
7、教学实践汇报课材料。包括教学设计、说课稿及听课评委的评价意见。
8、接受教育教学辅导的材料。包括:原始听课记录(须经学校审验)以及在试用期或任职期内辅导教师对新教师所做的指导记录和教学评价。
9、每位新教师至少提交一篇“师德”方面的心得体会、一篇教育教学反思、一份年度个人工作总结。
五、材料报送时间:
职评材料请与2020年5月22日前报送。材料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并填好简明登记表,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