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就业见习补贴
发布日期:2025-06-04 09:39信息来源:蚌山区天桥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就业见习补贴】
1、政策内容
企业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
见习期间,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补贴,同时,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00元/人,由就业资金给予补助。
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材料
(1)就业见习协议书;
(2)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存根页;
(3)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
(4)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等身份类证明;
(5)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
(6)见习人员生活补贴发放证明;
(7)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名单。
3、经办流程
(1)见习基地在完成当年度就业见习工作后,以单位账号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在线申请;
(2)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线上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告知企业提交纸质材料至经办机构,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3)经市、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单位银行账户。
4、经办及咨询方式
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
0552-3111506
怀远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0552-8858020
五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2-5021144
固镇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552-6057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