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服务指南
(依申请类)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2.《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第二章第九条:社会保险补贴(二)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217号)第五点:扩大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小微企业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离校1年内扩大到离校2年内,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承办机构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三、服务对象
高校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为小微企业;
2.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五、申报材料
《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六、服务流程
1.申报。申报单位以企业账号登录安徽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61.190.31.165:7006/),点击单位社保补贴网上申报模块,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其中社保补贴类别选择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填写完成后,业务地属市本级(含各区)提交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地属三县提交至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受理。网上预审后,申报单位携带《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一式三份(安徽政务网蚌埠分厅下载)、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提交至市人社局就业科或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齐全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之需补齐的材料。
3.办结。申请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七、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八、咨询方式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电话:0552-2051699
监督咨询电话:0552-207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