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25-02-11 10:42信息来源:蚌山区天桥街道办事处 浏览量: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政策简介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即劳动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收入不固定、劳动关系不固定的就业形式),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距退休不足5年(含5年)的可以延长至退休。
二、申领渠道
(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携带材料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或参保地社区进行申报,并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按季度在线申请;
(2)社区受理审核其灵活就业、收入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后,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街道(乡镇);
(3)经街道(乡镇)初审、报县区审核,将就业困难人员应享受的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个人金融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