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7月4日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4 16:46信息来源: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 安徽丰贝母婴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0300MA8LA65R4B | 何佟琳 | 蚌山市监处罚〔2025〕49号 |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表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 2025年5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亮证对位于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胜利路与兴业路交叉口百合公馆杰座13号楼1-3层00013-14号的安徽丰贝母婴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系一家母婴生活护理服务机构,正在对外营业。在其经营场所的货架上发现有“露安适新生安护柔润面霜”1盒(净含量:40g,生产企业:广州德贝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限期使用日期至20250210;),至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使用期限,正与其他未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一同置于合格品货架上。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超过有效期限的化妆品进行扣押。 经查明,2024年3月4日,当事人从露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员处购进了“露安适新生安护柔润面霜” (净含量:40g)1盒,当事人提供了相关进货票据及检验报告。因为当事人以前未销售过“露安适新生安护柔润面霜”,所以当时只购进了一盒试卖,进价是46元/盒,售价是56元/盒,因销路不好,一直未售出。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 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露安适新生安护柔润面霜” (净含量:40g)1盒;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2025/7/4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3月 |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30945838836 | 未执行 | 1 | 一年 | 340303 | 2025/7/4 | 公开 |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处罚 | 安徽丰贝母婴健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