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458388-3/202507-00004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发布日期: 2025-07-02 15:37
发布机构: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7-02
来源单位: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蚌山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7月2日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文  号: 词: 行政处罚

蚌山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7月2日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2 15:37信息来源: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履行方式及期限 执行情况 当前状态 公示期限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公开状态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蚌埠市蚌山区凯嘉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0303MADANLHJ6X 杨帆 蚌山市监罚字[2025]5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在经营期间,没有严格履行进货查验验收制度,购进没有食品标签的食材用于店铺加工餐食对外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无标签肉制品2袋;
2、处以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0.100000 0.018500 2025/7/2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3月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03030945838836 十五日内应主动履行 已执行 1 三年 340303 2025/7/2 公开 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蚌埠市蚌山区凯嘉小吃店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蚌埠市蚌山区半日甜甜品店 个体工商户 92340303MA2NXGEE96 崔梦影 蚌山市监罚字[2025]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当事人在经营期间,没有严格履行食品安全要求,未对美团平台店铺中售卖食品的标签说明做清楚明确的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警告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下处罚:警告。 2025/7/2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3年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13403030945838836 十五日内应主动履行 已执行 1 三年 340303 2025/7/2 公开 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案 蚌埠市蚌山区半日甜甜品店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食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