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7月1日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01 15:05信息来源: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履行方式及期限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蚌埠市蚌山区小象化妆品店华大街二店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2340303MA2TN3086D | 李敏 | 蚌山市监罚字〔2025〕58号 | 蚌埠市蚌山区小象化妆品店华大街二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及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其行为涉嫌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 | 2025年5月29日上午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年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位于蚌埠市蚌山区华大街26号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在该场所的销售货架上有商品名称为“科颜氏亚马逊白泥清洁面膜”1瓶、“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喷雾”1瓶、“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2支、“兰蔻轻透水漾防晒乳”1盒,以上4种化妆品外包装未见保质期或限用日期、生产日期等内容,另有外包装标为“CLARINS”的化妆品1盒,其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或加贴的中文标签,经分管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以上共6件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予以扣押,并于2025年6月9日立案调查。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1、没收化妆品外包装未见保质期或限用日期、生产日期等内容的“科颜氏亚马逊白泥清洁面膜”1瓶、“安热沙金灿倍护防晒喷雾”1瓶、“安热沙水能户外清透防晒乳”2支、“兰蔻轻透水漾防晒乳”1盒和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或加贴的中文标签的“CLARINS”化妆品1盒; 2、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共599元; 3、处以罚款2000元; 以上罚没收入共计2599元,上缴国库。 |
0.200000 | 0.059900 | 2025/7/1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3月 |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30945838836 | 十五日内应主动履行 | 已执行 | 1 | 三年 | 340303 | 2025/7/1 | 公开 | 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及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 蚌埠市蚌山区小象化妆品店华大街二店涉嫌销售无中文标签及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