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预警提示信息】蚌埠市工贸行业企业5月份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5月将至,工贸企业进入生产经营旺季,设备设施高负荷运转,车间厂房人员集中,一旦发生事故易引发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加之“五一”假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返乡探亲、旅游易导致岗位人员减少、员工思想容易放松,日常管理容易松懈,安全生产风险增大。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各类有毒有害气体容易蒸发聚集,污水中的有害物质极易发酵产生硫化氢,导致有限空间作业时中毒窒息事故发生。去年5月至6月,我市工贸行业企业连续发生“高新区5.9”、“ 怀远县6.3”,“经开区6.19”,“固镇县6.20”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十分深刻。为切实做好5月工贸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特提示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工贸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科学分析研判节假日期间工贸企业事故风险,坚决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管理
深刻吸取池州“4·25”危险化学品燃爆事故教训,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摸清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建立管理台账,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报备和省信息化平台登记,对照暂行规定开展自查自改。
三、强化重点场所和特殊作业管理
工贸企业应强化重点场所管理,特别是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企业,紧盯涉爆粉尘、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检维修等高风险领域和重点环节,加强值班值守和巡回检查,确保重点场所风险管控到位。企业要严格履行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加强对第三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全面审核外包单位资质和安全条件,做好审批交底和作业现场管控,确保作业人员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作业监护人必须现场监护,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作业现场配备气体检测报警仪器、呼吸防护用品、通讯器材、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现场监护人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事故发生后组织科学施救,严禁盲目施救。
五、持续贯彻落实“三十条硬措施”
今年1-4月,全省工贸企业发生4起人员被传动设备搅入或卷入事故,究其原因是本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各企业要汲取事故教训,持续对照“三十条硬措施”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特别是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有效。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也要将“三十条硬措施”的落实情况,纳入平时执法检查或督导检查中,对未有效落实且违法违规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做好汛期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工贸企业要提前疏通厂区排水系统,加固临时建筑、户外设施及仓库顶棚,严防内涝、坍塌事故。企业要认真落实物料堆场和高温熔融金属喷溅影响区域的防雨、防潮措施,严禁出现非生产性积水,强化入炉原燃料管理,严防潮湿物料入炉导致喷爆。涉爆粉尘、涉氨制冷企业需防范雨水倒灌引发次生灾害,遇水反应的危化品及固废物质需妥善存放,严禁露天堆放。大风、暴雨天气严禁室外登高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