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市场监管局2025年4月14日行政处罚案件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14 15:29信息来源: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履行方式及期限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 蚌埠市蚌山区闻名面包店(个体工商户) | 个体工商户 | 92340303MAEA27KY76 | 沈贝贝 | 蚌山市监处罚〔 2025〕19号 | 当事人经营无标签的芝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25】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2025年3月6日蚌山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位于黄庄街道工农家园4A号楼1层22-23号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后堂工作台上放有无标签的袋装食品1袋,当事人称是芝麻,用于制作加工面包使用。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申请予以立案。经分管领导批准,执法人员对无标签的芝麻1袋予以扣押。2025年3月6日立案调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和《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125】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1、没收无标签的芝麻1袋;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0.100000 | 0.0006 | 2025/4/14 | 2099/12/31 | 处罚决定日期+3月 |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3403030945838836 | 十五日内应主动履行 | 未执行 | 1 | 一年 | 340303 | 2025/4/14 | 公开 | 经营无标签的芝麻的处罚 | 蚌埠市蚌山区闻名面包店(个体工商户)经营无标签的芝麻案 |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