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蚌山区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管理,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蚌山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区教育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以及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在总指挥长的领导下,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区教育系统内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决定应急响应级别,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等。
(二) 指挥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现场指挥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等五个内设机构,具体人员和职责如下:
1.应急指挥办: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平安办。
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督导、检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依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特大事故的协调处理工作,做好事件处理情况的信息汇总,草拟新闻报道,接待有关新闻单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材料,代表区教育局对外公布相关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好上级领导及相关人员的接待工作。
3.现场指挥组: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各类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织做好事故现场监护、疏散师生(职工)、保护现场、监控险情,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排除现场险情、抢救伤员等工作。协助当地政府、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建设等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关注事态发展。
4.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并协助公安、交警、消防、卫生、交通管理、建设等部门开展工作;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措施建议。
5.善后处理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师生员工的稳定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长或家属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师生家长或职工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防止因事故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物资保障,协同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二、应急处置要求和预案的响应
(一)信息报告: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报告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延报、漏报、 瞒报、谎报。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区教育局接到报告1小时内,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教育局。首先采取紧急电话报告。各单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应立即电话报告本单位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同时报告区教育局。执行电话报告后,接着要以书面形式把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等情况;事件发生起因、已采取的措施;事态发展状态等向区教育局报告,并根据事态的发展及时续报。
(二)先期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在执行信息上报的同时,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先期处置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如下应对措施: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紧急调配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向师生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涉及其他学校的,要及时相互通报;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等。
(三)预案的响应:区教育局接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后,经区教育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对事件涉及的人员伤亡情况、损伤破程度、事态的发展趋势,社会影响面等方面进行核查评估,及时将核查评估情况向指挥长报告,由指挥长宣布是否启动应急预案、以及预案的响应级别。
三、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划分与处置
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特别重大事件 人员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需要作为一级对待的事件。
处置措施:
1.若事件已超出事发学校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校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区教育局报告,区教育局立即启动预案,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导、敦促和调查;
2.一旦出现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
3.必要时,由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区政府,启动区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级:重大事件 人员聚集事件失控,网络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视情需要作为二级对待的事件。
处置措施:若事件己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学校负责人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各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
三级:较大事件 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事件的讨论已攀升为校园网热点问题,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己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视情需要作为三级对待的事件。
处置措施: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指挥机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区教育局。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
四级:一般事件 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突发事件己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
处置措施: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置。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相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一)本预案是教育系统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各类学校均应遵照执行,并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校的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蚌埠市蚌山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