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160/202412-00077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科技、教育,其他,公民,其他,其他,DOC
内容分类: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发布日期: 2024-12-26 17:20
发布机构: 蚌山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4-12-26
来源单位: 蚌山区教育局 性: 有效
名  称: 蚌山区乡镇中小学教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方案
文  号: 词: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蚌山区乡镇中小学教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方案

发布日期:2024-12-26 17:20信息来源:蚌山区教育局 浏览量:

 

 

蚌山区乡镇中小学教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方案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5中、22中、燕山乡中心校及村小、一实校城南校区、26中燕京校区在编教师(含区聘教师)。

二、补贴标准

工作10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原发放的农村教师补助高于标准的,按原发放标准执行。

三、资金来源

乡镇教师补助资金由区财政统一发放发放。

四、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相关政策

1.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学校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傎学校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2.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六、组织实施

请各校认真组织实施,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审批程序,做好公示,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衡有序。

 

 

 

 

 

 

 

 

 

 

                        蚌埠市蚌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