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重大建设项目节能审查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6-02-02 16:02信息来源:蚌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号令)第八条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涉及国家秘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用能工艺简单、节能潜力小的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由于无符合标准的高能耗项目,因此暂无信息发布。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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