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160/202401-00086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卫生、体育,其他,公民,其他,其他,DOC
内容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日期: 2025-04-01 15:51
发布机构: 蚌山区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1-29
来源单位: 蚌山区教育体育局 性: 有效
名  称: 特殊儿童入学相关政策
文  号: 词: 特殊儿童

特殊儿童入学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5-04-01 15:51信息来源:蚌山区教育体育局 浏览量:

为切实保障盲、聋哑、智障等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原则上,三县的聋哑儿童到本县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市区的残疾儿童到蚌埠市特殊教育中心就读。对适合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其进入普通中小学校随班就读。切实发挥残疾人专家委员会、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作用,积极为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诊断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学校要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为残疾适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学籍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