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160/202304-00094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4-12 10:43:58
发布机构: 蚌山区 成文日期: 2023-04-12
来源单位: 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蚌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性: 有效
名  称: 关于举办2023年度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文  号: 词: 村镇建设

关于举办2023年度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2 10:43信息来源: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蚌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浏览量:

各县、区住建部门: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村镇建设管理队伍人才培养,全面系统地推进上级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提升乡镇建设管理水平,按照培训计划我局将举办一期由县(区)住建部门从事村镇建设管理人员、乡镇分管村镇建设管理同志及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参加的“蚌埠市2023年度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训人员

1.县(区)住建部门村镇建设管理人员(每个单位1至2名);

2.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及建设管理人员(至少各1名)。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3年4月26日全天,地点:蚌埠建设学校学术报告厅(淮上区双墩路与昌平路交叉口北200米职教园)。

三、培训内容:

1.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2.农房建设抗震加固技术要求;

3.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4.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讲解。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按照培训对象,认真组织参学人员,确保分配名额全到位。

2.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分别确定一名领队,尽可能做到集中安全前往报到。所有参学人员必须在4月26日上午8:00前到蚌埠市建设学校学术报告厅签到及领取学习资料。

3.学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课间不得随意走动和大声喧哗。

4.请各单位参会人员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学习期间服从建设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管理要求。

5.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在4月20日前将参学人员名单填报表报至市住建委村镇科。

联系人:市住建局村镇科 刘向东 2567050

13955232088

市建设学校办公室 张晓瑜 3195965

18196601580

电子邮箱:2047809@163.com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