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9458388-3/202308-0000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 2023-08-22 16:13
发布机构: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8-22
来源单位: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性: 有效
名  称: 蚌山区召集零售连锁药店总部宣贯食品药品政策法规
文  号: 词: 宣贯食品药品政策法规

蚌山区召集零售连锁药店总部宣贯食品药品政策法规

发布日期:2023-08-22 16:13信息来源: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我局召集辖区内8家连锁药店总部食品和药品质量负责人,召开了蚌山区零售药店总部会议。一是根据目前区局网络巡查结果,辖区内的零售药店存在着处方药不按照规定展示的情况,集中学习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着重强调了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等内容。二是辖区内零售药店作为保健食品销售主阵地,质量负责人集中学习了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如食品的进货是否索证索票齐全、食品的摆放是否符合规范以及特殊食品是否设置专区专柜等。

   会后,我局根据目前辖区内存在的零售药店不按规定展示和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向8家连锁药店总部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总部及其连锁门店限期整改,否则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