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160/202310-0005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 发布日期: 2023-10-13 11:38:07
发布机构: 蚌山区 成文日期: 2023-10-13
来源单位: 蚌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性: 有效
名  称: 蚌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景区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文  号: 词: 景区 安全工作 应急预案

蚌山区文化和旅游局景区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10-13 11:38信息来源:蚌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浏览量: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景区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有组织有计划地应对突发事件,特制订景区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一、落实旅游安全保障和应急管理责任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和旅游应急管理责任制,落实好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属地管理,企业主体,单位一把手负总责的根本要求,落实好单位领导和各岗位人员“一岗双责”的基本要求,要明确专门领导分管和专门人员负责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好旅行社导游员和旅游饭店服务员是游客安全保障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明确各岗位安全保障工作职责,确保旅游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强化重点时段的旅游安全保障

要着重抓好“春节”、“十一”黄金周及“五一”小长假等节假日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切实抓好国家级重大活动时段和恶劣气候条件下的旅游安全保障工作。要在这些时段组织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加大对旅游交通安全、旅游消防安全、旅游食品卫生安全、旅游游览()安全、旅游治安安全和防范突发自然灾害等方面的保障工作力度,强化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和关键环节的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采取得力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旅游接待安全有序。

三、抓好重点环节的旅游安全管理

主动协调配合公安、卫生、安监、质检、食药监、海事、消防等相关部门,加强对旅游节庆活动、大型游览和游乐设施、涉水(漂流)项目、高空游览项目、旅游餐饮、游客聚集场所的消防和防恐等重点环节的安全联合监管,严防火灾、食物中毒、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四、建立完善的旅游预防体系

进一步完善景区旅游步道、观景台、栈道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景区要进一步完善旅游步道安全防护栏、防护网,险要路段、游客密集处要有明显的安全标识牌、警示牌,安保部及保洁部要加强路段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景区内部及外部通讯设施要配备齐全,员工手机等通讯设备工作时间要处于待机状态,与边防派出所、白塘村卫生所、驻军部队等单位要保证畅通无阻;加强旅游设施、服务设施的安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组对景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意见和通知,特别在黄金周、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维护旅游次序,在游客密集区、危险地段布设旅游次序维护组,疏导游客,必要时实行单向游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积极妥善处理旅游应急事件

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责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目击者必须第一时间向景区管理处现场负责人报告,管理处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外部协助单位组成应急处理工作组,研究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下达应急处理指令,展开事故原因调查;景区管理工作组成员必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扩大,并及时准确地向指挥长报告最新事态的发展状况,并积极配合外部协助单位完成事件处理;完成突发事件处理后,景区管理处应当对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