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强制免疫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8-08 08:58信息来源: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
(一)补助申请
1、规模养殖场(户)申请“先打后补”经费通过“牧运通”系统填写申报数据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备案纸制材料包括:规模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附件1),蚌埠市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购买情况备案表(附件2),疫苗经费补贴申请表(附件3)。
2. 提供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出具(或核准)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每半年一次,每次检测样品数量,家禽不少于30份,家畜不少于20份)。
3. 采购疫苗发票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4. 疫苗采购、使用台账,疫苗说明书。
5.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畜禽存栏数、出栏数等相关证明(属地畜牧兽医部门提供)。
6. 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原件备查。
(二)申报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接到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
(三)资金拨付。
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审核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户)进行汇总,主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将应补助的规模养殖场(户)情况(补助畜禽数量、疫苗数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上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
2.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情况提出分配意见报市级财政部门,将中央、省级“先打后补”疫苗补助经费切块下达到县。
3.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规定程序,争取县级财政年底前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户)。
受理单位: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经办 人:朱文军
受理(监督)电话:0552-297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