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160/202308-00012 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三农,其他,DOC
内容分类: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发布日期: 2023-08-08 08:58:31
发布机构: 蚌山区 成文日期: 2023-08-08
来源单位: 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性: 有效
名  称: 动物强制免疫补助申请指南
文  号: 词: 动物强制免疫

动物强制免疫补助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3-08-08 08:58信息来源: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

(一)补助申请

1规模养殖场申请先打后补经费通过“牧运通”系统填写申报数据及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备案纸制材料包括:规模养殖场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附件1),蚌埠市规模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购买情况备案表(附2疫苗经费补贴申请表(附件3

2. 提供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出具(或核准)的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每半年一次,每次检测样品数量,家禽不少于30份,家畜不少于20份)。

3. 采购疫苗发票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4. 疫苗采购、使用台账,疫苗说明书。

5.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畜禽存栏数、出栏数等相关证明(属地畜牧兽医部门提供)

6. 市、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原件备查。

(二)申报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接到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核。

(三)资金拨付

1.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审核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进行汇总,主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将应补助的规模养殖场(户)情况(补助畜禽数量、疫苗数量、补助标准、补助金额)上报市级农业农村局和财政

2.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情况提出分配意见报市级财政部门,将中央、省“先打后补”疫苗补助经费切块下达到县。

3.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规定程序,争取县级财政年底前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

受理单位: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经办  人:朱文军

受理(监督)电话:0552-2973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