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160/202304-00105 信息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公民,其他,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3-04-14 10:45:28
发布机构: 蚌山区 成文日期: 2023-04-17
来源单位: 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蚌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性: 有效
名  称: 县级权限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文  号: 词: 办事指南

县级权限范围内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3-04-14 10:45信息来源:蚌山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蚌山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浏览量:

一、受理条件:1、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2、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3、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4、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5、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6、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7、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二、申请材料:

1、交工验收报告;

2、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3、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批复文件;

4、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意见;

5、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6、竣工决算的核备意见、审计报告及认定意见。

三、申请方式现场申请。

四、流程申请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蚌山区住建交通局办理。

五、申请受理机构:蚌山区住建交通局。

六、受理地点:蚌山区住建交通局。

七、办理时限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八、咨询电话:2042015

九、监督电话:2047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