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
入秋以后,气候干燥,雨水天气逐渐减少,全市即将进入重点森林防火期。同时,国庆临近,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返乡、旅游等人员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切实做好当前和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根据省森防指《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前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皖森防指〔2022〕4号)和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火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吸取龙子湖区“9.6”森林火灾教训,充分认识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把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和经营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结合“林长制”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夯实森林防火责任体系。要严格落实乡镇、村居基层一线火源管控责任,确保责任到村、入户、定人。各级森防指总指挥要结合火险形势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做到工作早部署、人员早到位。
二、加强预警监测,把握工作主动
各县区森防指办公室要与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提前会商研判当地森林火险形势,及时掌握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灵活设定本地区秋冬防火期,科学划定防火区和高火险区,依法发布禁火令、封山令等管制命令。因害设防、因险而动、分级响应。遇有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警并采取相应响应措施,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加大监测工作力度,综合运用监控、瞭望、巡护等监测手段,全方位、全时段监测火情,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防火意识
要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黄山风景区工作人员李培生、胡晓春的重要回信精神为重要内容,扎实组织开展好 10 月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以及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纳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五进”范围。要抓住节假日期间人员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将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风险隐患、消防常识、典型案例等,制作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利用手机短信、应急广播、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全媒体进行多层次、广角度滚动宣传,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入脑入心。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大力开展文明祭祀倡议,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力争“上坟不烧纸、祭祀不冒烟”。各地要将森林火灾隐患纳入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安全生产举报范围,鼓励群众拨打 12345、12350 举报森林火灾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四、加强火源管理,减少人为火灾
各级要采取有力措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生产、生活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要严把生产用火审批关,确需用火的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要加强文明祭祀和日常巡查相结合,严防林区野外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对重点火险区域和关键地段要设置路卡检查,采取卡口、卡点、卡人等措施,堵住入山火源。加强户外运动爱好者等特殊群体管理,积极引导其走正常旅游线路。落实重点人群监护责任,明确监护人,严防过失引发火灾。要加大依法治火力度,严厉处罚违规用火人员,依法追究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庆、二十大期间、冬至、春节等重点时段,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要增派人员增设卡口,严格执行“防火码”扫码制度,坚持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要务,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于野外火源管控全过程、各方面。
五、加强督导检查,防范化解风险
各县区森防指要组织重点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突出国有林场、集体山林、森林公园、易过火地区等重点区域可燃物清理,排查林区输配电、加油站、天然气管道、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重点打击森林防火期内林区森林草原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各县区森防办要组织林业、公安、应急等部门,在国庆、二十大前后等重要时段开展督导检查,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市森防办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六、加强应急准备,确保安全处置
要提前做好装备、机具和物资准备,规范物资储备管理,加强物资装备检修保养,确保始终保持最佳状态。森林扑火队伍要提前部防,24小时备勤,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组织扑救,做到快速出动、科学指挥、重兵扑救。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科学施救的理念,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火灾扑救、火场清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对特殊地形、植被、气候环境下扑救难度大、危险性高的火灾,一定要调集专业扑火队伍进行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坚决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七、加强值班调度,及时报送火情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报告制度,及时组织火灾信息核查和落实响应措施。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火情调度和处置,确保火情信息和卫星热点核查情况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对于突发火情,要第一时间按照程序和途径上报火情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乱报情形,确保各种记录完整详实、有案可查。要完善森林火情信息发布渠道,统一发布口径,在确保信息准确的前提下,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和社会关切。即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实行“日调度、零报告”制度。各县区森防办要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森林草原火险和火情动态,于每日下午4时前,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当日火情火灾情况。
同时,请各县区森防指和市自然资源、公安、文旅、城市管理、供电等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迅速部署党的二十大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并将贯彻情况本通知精神和自查自纠表于9月28日前报市森防办。
联系人 :陈亚伟 联系电话:2155288 邮箱:ahbbfxb@163.com
附件:1.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2.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蚌埠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
附件 1
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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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名称 |
隐患具体描述 |
地点 |
隐患整改类别(立即整改、限期整改、长期推进) |
整改时限(已完成、整改预计完成时间) |
责任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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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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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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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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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检查组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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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员数量(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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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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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整改通知书(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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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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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灾隐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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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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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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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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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破获案件数量(起)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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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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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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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处理和教育人员(人次) |
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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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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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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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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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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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劝阻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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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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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问责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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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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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