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政策及流程
发布日期:2022-03-01 10:40信息来源: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 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教政法厅﹝2016﹞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现将蚌山区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操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办理机构
蚌山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具体办理蚌山区教育体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证明等事宜。
二、办理范围
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或损毁。
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因违法被查没的,不得申请补办。
三、办理流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的,经查证核实后给予补发。
(二)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发换发
申请人须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以下补证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4)因证书损毁申请换发证书的,除递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交损毁的证书。
(5)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一张,补办证书使用。
四、补证受理结果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所提交补证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凡材料齐全、符合补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补证事项不收费。
六、办理地址
蚌山区政府一号楼九楼蚌山区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七、联系电话:0552-2043608
皖公网安备 340300020003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