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160/202012-00044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发布日期: 2024-04-11 15:09:18
发布机构: 蚌山区 成文日期: 2020-12-18
来源单位: 蚌山区公安局 性: 有效
名  称: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文  号: 词: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发布日期:2024-04-11 15:09信息来源:蚌山区公安局 浏览量:

一、受理部门:蚌山公安分局各户籍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有效期满、损坏

1、公民可以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前三个月内申请换领新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
    3、公民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以自愿选择“统一相片库”里两年之内的相片办理居民身份证。指纹核验通过的,可以复用指纹信息。

三、办理流程:

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办证点申请办理

四、 所需材料:

(一)到期换领、项目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到期的居民身份证。旧的居民身份证。

(二)丢失补领: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2、已办理指纹证的且现场核验通过的,无需材料。

五、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损坏换领40元,丢失补领40元,其他换领20元,临时身份证10元(皖价费〔2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