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160/202012-00043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民,其他
内容分类: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日期: 2024-04-11 15:06:48
发布机构: 蚌山区 成文日期: 2020-12-18
来源单位: 蚌山区公安局 性: 有效
名  称: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文  号: 词: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发布日期:2024-04-11 15:06信息来源:蚌山区公安局 浏览量:

一、受理部门:蚌山公安分局各户籍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

1、未满十六周岁的,应由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代为申请领取,需拍照留存申请人和监护人同框图像信息;
    2、我省以外户籍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应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并填写《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

三、办理流程:

到全市任一户籍办证点申请办理

三、 所需材料:

(一)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2、监护关系证明(有《出生医学证明》等、《居民户口簿》或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监护关系的可以不提供); 3、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二)年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1、申领人《居民户口簿》;2、带有本人照片的有效证件或相关证明。

五、办理时限:

十五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