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指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发布日期:2024-03-01 15:28信息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基本信息
目录清单名称 | 目录子项名称 | ||
事项类型 | 基本编码 | ||
服务对象 | 实施编码 | ||
办理形式 | 办理深度 | ||
网上办理形式 |
互联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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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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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 |
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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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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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 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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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所属区划 | ||
实施主体 | 实施主体性质 | ||
行使层级 | 办件类型 | ||
委托部门 | 权力来源 | ||
行使内容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联办机构 |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划分标准 |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下沉办理 | ||
通办范围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
阶段性办理 | 办理时间段 |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特别程序 | ||
是否支持预约 | 预约渠道 |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数量限制说明 | ||
数量限制依据 | |||
是否进驻大厅 | 材料收取形式 |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
结果领取方式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
监督方式 | 咨询方式 | ||
审查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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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年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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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三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针对特定就业群体的不同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专项计划。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特点,在一定时期内为不同类型的劳动者、就业困难对象或用人单位集中组织活动,开展专项服务……。
2.《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116号)六、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全面执行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包括……专项服务制度等……。 3.《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03号)(七)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实施统一的……大型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制度……等各项就业公共服务制度……。 |
受理条件
- 就业援助月活动:援助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去产能中职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等人员。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服务对象: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
办理流程
- 就业援助月活动:(一)实名登记认定。
(二)集中开展帮扶。
(三)全面跟踪回访。
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金秋招聘月等招聘活动:招聘会现场求职或网上求职。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一、活动通知
辖区重点企业招聘信息发布
二、活动时间
长期有效
三、参与方式
电话报名
四、相关材料
营业执照、招聘清单
五、活动地址
安徽公共招聘网
六、咨询电话
0552-204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