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蚌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邵兵解读:《蚌山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5-15 09:51 来源: 蚌山区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推进“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的重要探索实践。坚持精准施策,将民政部门负责的兜底式救助和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开发式帮扶相互纳入、有机融合,实现救助帮扶政策效益最大化;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根据市民政局印发蚌埠市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民〔202529)文件精神,我区结合实际制定蚌山区防止返贫帮扶政策与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方案》,蚌山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邵兵就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问:低收入人口认定流程?

邵兵:按照“困难群众申请、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或委托村(社区)受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核查、审核确认、公示”的程序,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委托村(社区)受理,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中心办理,实现“一次申请,分类审核认定”,工作内容二合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25个工作日

问:申请低收入人口有哪些渠道?

邵兵:线上:困难群众可以通过“皖救一点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渠道申请。线下:个人提出申请,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有困难的,可由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申请。

问:“两项政策”衔接并轨试点工作解决了哪些问题?

邵兵:试点工作坚持群众导向、基层导向、问题导向,注重“两项政策”衔接并轨制度机制的优化简化、帮扶政策的常态长效、救助服务的精准高效,通过健全责任体系,解决工作职责不一致问题;统一标准体系,解决对象识别不一致问题;完善工作体系,解决工作流程不一致问题

问:如何做好民政4类低收入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衔接工作?

邵兵:对照监测基线、保障范围、核算标准进行政策调整,现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范围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分类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同时,对低收入人口中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劳动能力人口三类群体进行标注。

问:如何完善工作体系?

邵兵:低收入人口的审核认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实行部门联审联批机制。部门加强乡镇(街道)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建立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中心,推进乡镇(街道)民政与农业农村部门人员合署办公,由低收入人口救助服务中心统一调度管理,实现一门受理、一窗办理、协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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