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牛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中心),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牛群同志挂任区营商环境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蔡永清同志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自2024年10月起计算);
免去赵旭同志宏业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王朋朋同志纬二路街道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军同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职务。
2025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