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3.0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6 16:46 来源: 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燕山乡、区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蚌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实施办法(3.0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826

 


蚌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

实施办法(3.0版)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深化亩均论英雄发展理念,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跨越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参评范围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占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其中,矿山采掘企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垃圾焚烧、污水处理及其他公益性企业,不列入评价范围。

二、评价机制

(一)评价指标

1.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设定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综合税收、综合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能耗营业收入6项主要指标,基准分值分别为25分、20分、20分、20分、10分、5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设加分项。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为主要指标,基准分值分别为70分、30分,总分值100分。

(二)指标计算方式

1.具体计算公式为:

企业实际得分=亩均税收/亩均税收基准值×25+亩均营业收入/亩均营业收入基准值×20+综合税收/综合税收基准值×20+综合营业收入/综合营业收入基准值×20+研发经费投入强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基准值×10+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基准值×5

2.企业某项指标为负数或空缺的,该项得0分。每项指标得分不超过该项指标权重分的1.5倍。

(三)加分项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数字赋能、技改投资、质量品牌,设综合素质加减分项,最高限加10分。具体如下:

1.创新发展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2分,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加1.5分,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加1分,高新技术企业加1分。

2.数字赋能工信部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加2分,工信部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加1.5分,省智能工厂加1分,省数字化车间加0.5分。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平台)加2分,省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平台)加1分。

3.绿色发展国家级绿色工厂加2分,省级绿色工厂加1分。

4.技改投资当年度技改完成投资5000万及以上加2分,2000-5000万加1分,500-2000万加0.5分。

5.质量品牌中国质量奖加3分,省政府质量奖加2分,市政府质量奖加1分,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加0.5分。

以上各类加分项按照不重复和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各类荣誉(证书)有效期须在参评年度11日-1231日内,且企业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分档归类

建立企业分类管理机制,依据综合评价得分高低排序进行分档归类。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为A优先发展类,前20%、含20%B鼓励提升类,20-65%、含65%C规范转型类,65-95%、含95%D调控帮扶类,后5%四个等次。

用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分为甲鼓励提升类,前30%、含30%、乙规范转型类,30%—80%、丙调控帮扶类,后20%三个等次。

(五)定档调档

按照得分排序对参评企业评价分档后,如有下列情况的,进行定档调档,定档调档企业不影响其他企业依据得分排序的评价结果。

1.对评价年度新上市企业或营业收入超5亿元或总税收超1000万元的企业,直接定为A档;

2.对评价年度获得国家级荣誉与工业经济发展相关的企业,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经区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提一档。

3.评价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件、食品安全事故、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企业,原则上不列为A档,并视情况在原评价基础上降档处理,发生重大及以上的直接列为D类。具体处理名单及处理意见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4.参评企业因得分并列原因导致A档企业超出参评企业前20%比例的,B档企业比例依次顺延保持总体占比45%);BD档企业数量超出设定比例范围,C档企业比例相应减少。

5.除满足定档调档条件的企业外,对评价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年度总税收低于100万元原则上不评为A特殊情况:轻资产运营企业一个主体多家公司,在营收、税收上合并计算。)

三、评价流程

(一)确定范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单由统计部门提供。当年度退规企业不参与规上企业评价。

用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名单及用地面积由各乡街、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分别确定。

(二)数据收集。参评企业用地面积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提供,其他规模以上企业数据按市反馈为准。用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参评企业年度税收、营业收入由区税务局提供。

(三)数据核实。区亩均办组织参评企业核实企业参评数据,企业对数据存在疑义的,提供反馈意见及佐证材料至对应数据提供部门审核,确需修改的由数据提供部门予以调整,不符合修改条件的由数据提供部门做好反馈解释工作;企业对数据没有异议的,填写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数据核实表,盖章确认。

(四)结果公布。区亩均办对各项指标进行复核无误后,计算生成评价结果,并将评价结果报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ABCD四档企业和用地5亩以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甲乙丙三类企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公布。

四、结果运用

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依据评价结果,结合自身实际,对ABCD四档企业和甲乙丙三档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实施差别化财税、用地、用电、用水、用气、金融等政策,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

(一)A档企业

1.优先保障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新增用地按标准地方式供地;

2.优先推荐申报各类扶持项目、各项先进、各类产业扶持资金以及政府评先评优等荣誉称号

3.优先保障用电、用气、用水需求,优先新增用能指标、新增排污总量指标;

4.优先适用各级财政奖励和产业扶持政策,优先保障产业基金和金融支持;

5.优先解决企业各类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就学等问题,优先组织其参加政府组织的学习、培训、考察和招商引资等活动。

(二)B档和甲类企业

1.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备资源实施二次开发零增地技改,支持企业开展提档升级、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技术改造;

2.积极支持企业申报各类扶持项目、各项先进、各类产业扶持资金以及政府评先评优等荣誉称号

3.在用地、用能、产业基金、金融等方面给予适当支持,适度增加用能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三)C档和乙类企业

1.实施有序用电时,作为第二轮限电对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下,作为第二轮限产、停产对象;原则上不得增加用能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

2.相应控制信贷支持,除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转型升级之外,在信贷等融资产品上从严掌握和控制;

3.严格控制低效落后原有产能扩张,允许开展节能减排、消除环保、安全、消防隐患的技术改造;

4.支持企业兼并重组、腾笼换鸟

(四)D档和丙类企业

1.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

2.优先新增用能指标和排污权指标,实施有序用电时,作为首要限电对象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情况下,作为首要限产、停产对象;

3.不优先享受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奖励、补助特殊情况除外);

4.在确保已发贷款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实施信贷担保和过桥资金退出;

5.加强环保监管、能源监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税收评估等专项执法或联合执法,促进企业实施腾笼换鸟或主动嫁接盘活、关停退出。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数据收集,确保数据准确。企业数据采集核对是评价工作的关键,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数据统计并及时报送至区亩均办公室,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业企业实绩

(二)定期调度通报,确保取得实效。区亩均办定期对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区亩均办会同区有关部门,加大对亩均效益评价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督查,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三)及时解释修订,确保实事求是。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根据经济发展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由区亩均办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蚌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蚌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指标说明

3.2024年全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

4.2024年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1

 

蚌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长: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吴淮庆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姣姣  发展改革委主任

   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局长

李金凤  区财政局局长

祁文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瑞祥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冯玉柱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爱娇  区统计局局长

杨国栋  区税务局局长

王利军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局长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燕山乡乡长

区亩均办设在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梁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附件2

 

蚌山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指标说明

 

1.综合税收单位:万元

指参评企业每个自然年度在税务部门征收入库的税金总额,包括企业申报入库税款、查补税款、代收代扣代缴税款,其中,企业享受的税收减免、出口退免税视同企业实缴税额不含个人所得税、社保、非税。根据上级政策变化等原因,适时调整。

2.综合营业收入单位:万元

指参评企业每个自然年度开票销售收入总额,包括增值税计

税销售额、简易征收销售额、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3.亩均税收单位:万元/

亩均税收=综合税收/用地面积。

4.亩均营业收入单位:万元/

亩均营业收入=综合营业收入/用地面积。

5.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单位:万元/吨标准煤等价值

单位能耗营业收入=综合营业收入/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

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指企业生产和非生产活动消耗的能源总量等价值。工业生产活动消耗能源包括作为燃料、动力、原料、辅助材料使用的能源,以及生产工艺中使用的能源。

6.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单位:%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经费/综合营业收入

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从业人员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

8.用地面积单位:亩

指参评企业实际占有含租赁土地的面积,企业用地数据应按照企业用地的不同情况,按下列方式准确统计,汇总计算得出,企业用地数据包含企业实际占用的全部用地包含未使用的部分。用地面积=已登记用地面积+承租用地面积包含实际占有但无协议面积-出租用地面积。

第一,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部分,按照土地使用权证登记的面积计算。

第二,没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但有土地出让合同、租用协议或厂房、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协议的部分。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租用协议中的土地面积计算,若租赁标准化厂房或无法准确计算用地面积,则根据企业租赁的建筑面积与容积率之比计算企业租赁的用地面积。

第三,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既没有不动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也没有租赁合同协议的部分,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对企业实际使用土地面积进行测量确定。

企业新上转型、技改项目涉及新增用地指标的,自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期限至评价年度的1231日,不满3年的,新增土地面积可不纳入评价企业参评用地面积。

9.关于一企多地一地多企有关情况的界定

一企多地:同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法人一致或实质性同一企业分别在多个地点生产、销售的,经由企业所在乡镇、园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报区亩均办备案,可合并为同一评价主体,并确定唯一的参评企业,该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各项指标数据合并计算,评价结果仅对该参评企业有效,其他实体不纳入亩均效益评价范围。

一地多企:将每个企业用地面积和税收、营业收入等数据单独计算。其中,出租方企业的用地面积按企业实际占有面积计算。

10.指标基准值: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综合税收、综合营业收入、单位能耗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6项指标基准值按参评企业的平均水平确定。

亩均税收基准值=参评企业累计综合税收/累计用地面积。

亩均营业收入基准值=参评企业累计综合营业收入/累计用地面积。

综合税收基准值=参评企业累计综合税收/参评企业总数。

综合营业收入基准值=参评企业累计综合营业收入/参评企业总数。

单位能耗营业收入基准值=参评企业累计综合营业收入/累计综合能源消费量等价值

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基准值=参评企业累计研究开发投入经费/累计综合营业收入

 

 

 

 

附件3

 

2024年全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省、市关于亩均论英雄改革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区制造业提质扩量增效,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树立亩均论英雄改革导向,深入推进亩均效益评价和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完善综合评价体系,持续开展规上工业企业评价,推进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评价。健全差别化政策体系,实现财政奖补差别化政策全覆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亩均英雄贷发放力度,进一步出台完善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政策。创新企业服务体系,全链条、全要素、全生命周期实施分领域、分行业精准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亩均效益评价体系     

1.优化评价指标。修订完善亩均效益评价办法,将新增综合税收、综合营业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作为主要指标纳入评价范围;调整指标基准值计算方法。责任单位:区亩均办

2.拓展评价范围。持续开展规上工业企业评价,推进占地5亩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开展评价。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燕山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评价进度。为强化评价结果应用,5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测算工作。7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综合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燕山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选树典型标杆。根据省、市亩均工作部署安排,积极组织我区亩均效益优质企业参加省级亩均效益领跑者行动评选。加大亩均效益领跑者宣传和支持力度,引导各行业各领域对标提升。责任单位:区亩均办

(二)着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5.落实资源差别化配置。围绕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要素资源,进一步引导出台差别化政策。落实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等差别化政策,推动财政奖补差别化政策全覆盖。对亩均效益AB档企业和甲类企业在人才职称申报、生活服务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开设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建立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依据评价结果,推进资源要素向综合评价高的企业集聚,提升资源要素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燕山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巩固金融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成果,大力推广亩均英雄贷金融服务模式,开展结对服务打造示范单位。完善政策,将亩均英雄贷支持亩均论英雄改革配套金融服务工作纳入对各金融机构的考核。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财政局、燕山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服务管理模式

7.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引领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力争每年培育省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个以上。深化与羚羊平台对接合作,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羚羊平台注册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燕山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精准服务化水平。依托省市级亩均论英雄改革服务联盟平台,调动各方资源共同服务企业发展。大力推广提高亩均效益十二法。推动亩均效益评价与企业管理提升行动有机结合,建立企业管理提升培育库,逐步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坚持盘活存量与用好增量相结合,加大对优质企业的支持和培育力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精准服务。对确需淘汰的企业,积极通过市场、法律等手段,畅通市场退出渠道。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委、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燕山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联动推行改革工作

9.持续开展双停企业处置。针对工业领域双停企业占用的闲置土地、厂房,通过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政府收储、项目嫁接等方式,推动双停企业出清、特困企业脱困。大力实施精准招商,力促一批亩产高、带动强的项目签约落地、开花结果。2024年完成工业领域双停企业处置工作,继续滚动摸排处置新增双停企业。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燕山乡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区亩均办要适时召开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推进会,总结阶段性工作,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要求,做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工作协同。

2.注重宣传引导。做好改革创新总结,加强与主流媒体对接,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广。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动讲好亩均论英雄改革故事。注重政策解读,引导企业预期,转变发展观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强化考核激励。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强改革督查激励,聚焦综合评价、改革成效、创新亮点等,定期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有效激活改革积极性。


附件4

2024年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序号

任务分工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负责区亩均办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

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常态化推进

2

开展参评企业用地面积调查,全面排清各企业土地权属、面积、位 置、出租等情况,并审核、汇总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分局

5月底前

3

完成全区规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并将结果报市亩均办备案。

区亩均办

7月底前

4

按照省、市亩均办统一部署,做好省亩均论英雄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录入、更新和完善等工作。

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常态化推进

5

健全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工业企业评价,实施差别化政策,全面整治提升低效用地。

区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常态化推进

6

叠加运用各类政策措施,正向激励A档企业,帮扶提升BC档企业和甲、乙档企业,倒逼整治D档和丙档企业,通过倒逼机制实现优胜劣汰。区亩均办会同区财政、发改、自规等部门,推动财政奖补差别化政策市区全覆盖,落实用水、用电、用气、用地等差别化政策。

区亩均效益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常态化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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