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2024年蚌山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年5月15日,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正式发布了2024年《蚌山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积极预防残疾发生和发展,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和质量。依据《关于印发2024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残联〔2024〕15号)和《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民生办〔2024〕1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
该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精神残疾人、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实施补贴、救助,缓解其家庭经济压力,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是落实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重要工作举措。
三、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区残联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内容,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蚌山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范围、补助标准和任务目标等,2024年4月28日形成《蚌山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
区残联于2024年4月28日至5月14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相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征集意见,截至征集时间结束,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无意见。
(三)会议审议
2024年5月15日,区残联召开专题讨论会审议通过《蚌山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
(四)正式印发
2024年5月15日,区残联印发《蚌山区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实施方案》。
四、工作目标
为全区30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为符合条件的65名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为全区5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为5名肢体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及辅助器具。
五、主要内容
2024年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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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类型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 |
本辖区户籍持精神类残疾证的困难残疾人 |
个人购药(住院)发票金额累计达1000元以上,不足1200元的,补助1000元/人 |
个人购药(住院)发票金额累计达1200元以上的,补助1200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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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康复 救助 |
本辖区户籍符合条件的0-1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
0-6岁每年1.7万元/人, 7-16岁每年1.6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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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
本辖区户籍持证残疾人 |
根据《蚌埠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蚌残联〔2022〕44号)文件目录规定进行补贴 |
本辖区户籍残疾儿童 |
适配假肢矫形器5000元/人,适配辅助器具1500元/人 |
六、申报流程
(一)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申报流程图
(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报流程图
七、创新举措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残疾人打造更优质、更人性化的康复环境,蚌山区残联拟定提高救助标准,将0-6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由每人每年1.6万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7万元,用实际行动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八、保障措施
(一)康复工程项目资金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配套资金纳入全区财政预算管理。
(二)区残联以适当方式公示受助对象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区残联每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综合督查等不少于二次,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定点康复机构,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四)区残联计划利用“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举办辅助器具培训,做好康复工程政策宣传及满意度回访,不断提高受益残疾人满意率,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
解读单位:蚌山区残联
联系人:副理事长(兼职)董辉
联系电话:0552-207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