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山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08:14 来源: 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中心),区政府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培育良好社会风尚,现将《蚌山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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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区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婚姻习俗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化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改革,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促进家庭幸福、社会稳定,根据安徽省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婚俗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民务函〔202410)、《关于同意将合肥市长丰县等单位确认为安徽省第三批婚俗改革试验区的批复皖民务函〔202427),蚌埠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婚俗改革工作的通知民〔202410)、关于确定怀远县魏庄镇等单位为蚌埠市第一批市级婚俗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民〔202440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弘扬传统婚俗文化,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引导婚姻当事人自觉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高价彩礼等旧俗陋习,节俭办婚、崇尚文明、婚姻家庭幸福和谐的良好社会新风尚逐步形成,离婚率逐步降低,人民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持续增强。

三、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1.拓展婚姻家庭服务载体。完善场地建设,设立专门的婚姻家庭辅导室和纠纷调解室,设立社工岗位,引入社工力量,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提高维护婚姻家庭的综合能力和素质。丰富服务手段,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在基层落地。搭建婚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婚姻登记窗口的阵地作用,积极宣传动员准备结婚的夫妻双方开展免费婚前健康检查,不断提高婚前健康检查率,逐步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2.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员队伍建设。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志愿者、社工、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村居妇联主席等力量在婚姻家庭辅导教育中的作用,建设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婚姻家庭辅导教育队伍,建立婚姻家庭咨询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定期轮值坐班婚姻登记处,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化的婚姻家庭咨询、指导等服务。

3.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的内容。加强婚前辅导力度,以多种形式宣传婚姻家庭文化等,帮助当事人做好进入婚姻状态的准备。丰富婚姻家庭关系调适,注重预防家庭矛盾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供修复婚姻家庭矛盾关系的专业解决方案,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为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学习创造宽松愉悦、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

4.推动婚姻家庭服务创新。培育孵化婚姻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婚姻家庭服务。开展宣传婚恋心理健康知识、婚姻心理服务项目等。为当事人提供新婚辅导、离婚调解等服务。另外针对婚姻家庭辅导的个案,创新方式方法,为其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心理援助服务。

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

5.倡导新式婚礼。推广体现中华文化传统的婚礼仪式,组织军人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夫妻共植纪念树等现代时尚、文明节俭的集体婚礼,结合蚌山特色,举办具有浓厚传统文化特色的婚礼。

6.提升颁证服务水平。按照“3A”级以上标准,设立特色颁证大厅,将婚礼式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实现常态化。创建室外颁证场所,建立特邀颁证员制度,推广特色化的颁证服务,弘扬重仪式、轻婚宴的婚俗新风。

7.建立婚恋交友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健康向上的青年主题交友交流活动,做好大龄未婚青年等群体的婚恋服务工作,组织单身青年参加多样文体活动,拓宽交友择偶渠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

8.加强婚俗文化宣传。建设结婚登记点,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设置婚姻文化展示厅或婚俗文化博物馆,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共担、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在婚姻登记机关、村级文化宣传阵地、村居政务服务场所、村务公开栏、乡村文化墙等直面群众的地方,设置婚俗文化展厅或婚俗文化墙,制作微视频、印制海报、发放折页等,弘扬新时代文明婚俗新风,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俗理念。发挥媒体的作用,宣传婚事新办典型案例、优秀家庭美德典型人物和道德模范等,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利用婚姻登记场所、社区,广泛开展《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和家庭权利义务法制教育宣传,深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广泛发放婚事简办的倡议书,倡导时尚新风,树立文明婚俗新观念。

9.搭建新时代志愿服务平台。把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移风易俗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紧密结合,从党员干部、先进青年、致富带头人等热衷公益事业的人员中汇聚力量,组建各类志愿服务队伍,面向本辖区及时有效开展服务,引导教育群众树立正确婚恋观,转变传统婚俗观念,助力乡村振兴。

10.倡导婚俗新风。开展婚俗改革、节俭婚礼婚宴光盘行动等宣传倡导活动,对大操大办、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整治,建立文明简朴婚俗长效机制。

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

11.推进婚姻家庭文化建设。挖掘婚姻家庭红色资源,宣传老一辈优秀的家风家训、鼓励广大家庭以好家训引导、熏陶家庭成员。广泛开展写家史、立家训、谈家教、讲家事、秀家宝、移风易俗大讲堂等各类家风文化活动。完善常态化选树村级文明乡风建设典型、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等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榜样带动社会风气向上向善、邻里和谐、家庭和睦,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12.发挥党员干部头雁效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风家教的重要论述,举办领导干部家风家教培训班,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带头推动移风易俗的相关规定,推动形成党员干部操办婚嫁事宜报告备案制度,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党风带动民风。

13.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各村将文明婚俗、喜事新办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主动抵制婚嫁婚俗陋习。健全村两委、红白理事会的服务和监督作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规范婚礼仪式和操办模式,让婚俗活动有序运行。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5月底)

完成相关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开展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6月至20266月)

全面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各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推广特色亮点做法,形成试点工作经验。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66月至9月)

总结全区婚俗改革试点出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婚俗改革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成立区婚俗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婚俗改革存在的问题。各乡街社区中心、各村(居)两级人员组成婚俗领域移风易俗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形成三级婚俗改革领导网络,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协作,联动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职责,精心研究部署,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各乡街社区中心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指导辖区内村(居)开展婚俗改革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婚俗改革的相关政策,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婚俗陋习的经验做法,增强群众对婚俗改革工作的自觉性和认同感,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附件蚌山区婚俗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成员

单及部门职责


附件

蚌山区婚俗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议事协调机制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一、组成成员

总召集人    区政府副区长

副总召集人:    区民政局局长

     员:    区委宣传部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苏晓华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副局长

刘菲菲  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卢志国  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宝玉  区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张婷婷  团区委书记

余志莹  区妇联主席

二、部门职责

(一)区民政局

1.负责做好区婚俗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推进全区婚俗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

2.负责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等工作。

3.按照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标准,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所和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完善婚姻文化展示区。

4.建立特邀颁证员制度,灵活开展结婚登记颁证工作。

5.建立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和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

6.结合婚俗改革,加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等婚姻法律文化宣传。

7.组织举办集体颁证、婚礼等。

(二)区委宣传部

1.指导、协调婚俗改革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文明节俭婚事新风,对违规事件及时曝光,对正面典型及时褒扬,为婚俗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将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居)考核的重要内容,指导乡街(社区中心)、有关部门开展移风易俗教育宣传工作。

(三)区司法局

1.为有需求的婚姻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婚姻家庭矛盾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

2.牵头开展《民法典》等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文化旅游体育局

1.支持民政部门在有条件的景区建设特色颁证点,设立户外基地举行集体婚礼和颁证仪式,倡导绿色简约的文明婚礼。

2.牵头负责营业性演出团体等人员的教育和监管工作,查处和打击婚庆等营业性演出活动中庸俗、低俗表演。

(五)区卫生健康委

开展婚前保健、优生优育等健康知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婚前健康指导和咨询。

(六)区市场监管

加强婚宴酒席食品安全的监管,加大商家对婚庆用品过度消费和非必要、奢侈婚庆用品的不良宣传引导的监管力度,牵头组织食品经营单位做好倡导文明、节俭婚礼的宣传工作。

(七)区总工会

鼓励支持基层工会教育引导广大职工举办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简约适度婚俗文化。

(八)团区委

组织单身青年参加多样文体活动,拓宽交友择偶渠道,在青年群体中开展移风易俗、倡导婚俗改革宣传活动,广泛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志愿服务活动。

(九)区妇联

1.将移风易俗内容作为三八红旗手典型选树的重要依据,引导全区妇女和家庭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2.发挥各类优秀家庭典型示范作用,传承良好家风,弘扬家庭美德。

(十)各乡街社区中心

1.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有条件的景区、文明实践中心等地,精心设置一批婚俗场景馆、特色颁证场所和网红打卡地,组织开展集体颁证、集体婚礼等活动。

2.指导村(居)将婚事新办简办等移风易俗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杜绝天价彩礼、大额红包、低俗婚闹、互相攀比等陈规陋俗,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建立与二次分配、激励推荐相挂钩的长效机制。

3.开展婚俗改革宣传教育,提供常态化婚姻家庭文化知识和辅导讲座,引领正确的婚姻价值观。

4.加强对婚俗改革的集中宣传教育和引导,激发各村红白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积极主动参与婚事办理,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5.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发动群众参与婚俗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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