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蚌埠市蚌山区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4-05-06 17:45 来源: 蚌山区财政局(蚌山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电话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1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                                  2.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5号);                3.关于印发《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1〕74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年满18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者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不低于当地城乡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就高不就低。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2077219
2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268号);                                 2.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字〔2021〕76号)。 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居民 低保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低保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情况,每年调整一次,或许适时调整。每年6月底前,各市应确定本年度低保标准,从当年7月开始实施。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确认-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52-2077219
3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价格临时补贴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666号)。 涉及民政部门的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 各市根据当月物价上涨情况实际测算,全省统一的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各市实际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不得低于全省统一的最低标准。 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各地及时测算、审定,足额发放补贴。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在有关价格指数发布当月,将价格临时补贴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0552-2077219
4 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电费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阶梯电价“一户多人口”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3〕409号)。 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的居民 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 对已经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供养的居民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四个月发放一次。 0552-2077219
5 蚌埠市蚌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人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打卡到人。 96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本人申报,区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52-2045087
6 蚌埠市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 )。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按规定登记和审核补贴面积到户情况、制作补贴面积基础数据等。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0552-2073386 由市级政府根据省里下达的资金额以及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
7 蚌埠市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农机购置补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区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财政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集中兑付。 0552-2067530
8 蚌埠市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2〕287号)。 实际种粮农民。 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的程序,,对农户粮食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 对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通过县级“一卡通”打卡发放,对不适宜“一卡通”打卡发放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发放给实际种粮者。 根据财政部资金下达文件要求。 0552-2073386 由市级政府根据资金额度、播种面积等综合确定补贴标准。
9 蚌埠市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2006﹞17号);
2.关于印发《安徽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和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移民〔2008〕113号)。
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到人)。 每人每年600元。 个人申请,区级管理部门核定为扶持对象,由区级财政部门指定的代理金融机构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 0552-207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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