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24-02-02 14:46 来源: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称:蚌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事宜,第二代残疾人证办理工作。

(六)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托管、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维权、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七)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对全区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指导管理。

(九)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地区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指导乡、街道残疾人工作。

(十二)团结教育残疾人,使残疾人在残疾人组织中更加活跃,残疾人组织在基层更加活跃,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在社会上更加活跃。

 

  :陈 

办公电话0552-2071025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周六、日休息)

办公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区人民政府4楼)

  编:233000

   箱bsqcl@126.com

 

 

备注:本单位未设置“内设部门”,故无该子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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