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2-14 17:26 来源: 蚌山区教育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全    称:蚌山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

(一)教育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重要规章制度,检查监督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规的情况。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2.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全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3.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外部的关系,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

4.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工作和民办教育工作,努力办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推进“双减”工作,指导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5.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老干部工作,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6.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全区师资建设发展规划、教职工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7.负责制定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检查、监督计划完成情况,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8.参与区政府贯彻执行财政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事业经费计划;协同会计中心管理本部门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及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属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预决算。

9.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10.管理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同区外的教育交流工作。

11.监督、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完成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拟定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以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文电、宣传信息、提案议案办理、信访、内保、保密、档案、印签、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后勤服务等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协调教育系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外事等工作。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重大问题的政策调查研究;拟定全区教育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法律事务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教育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二)组干科

负责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干部的选拔任用事宜;负责局属学校党组织的建设;负责行政干部培训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学校党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局关工委开展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区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教师队伍的管理、建设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教职工跨地区、跨系统和系统内正常调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区属学校、直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惩、岗位设置、人事档案、劳动工资、退休审批及因工评残等管理工作。

(四)教育科

负责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及教学业务指导和劳动技术教育、人口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组织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的检查、评估、经验交流工作;进行普通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管理幼儿园、小学及其毕业生的升学工作;协助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

(五)德育室

根据上级有关共青团、少先队的指导意见和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要求,制订全区团队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与总结;抓好学生德育工作,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做好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负责管理指导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指导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及青少年科技活动等工作;加强团队组织建设,抓好少先队组织的建立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培训工作,并指导学校开展好团队活动;负责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文明创建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基建办公室)

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并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校园总体规划和基建项目的审批工作,并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负责区级教育事业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学校收费标准,管理国(境)外对我区教育援助资金;负责对全区教育费附加、专项补助费、银行贷款安排使用和管理以及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区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贫困生资助管理工作;承担省、市布置的有关专项统计和抽样调查;负责协调财政部门做好教职工工资发放工作。

(七)电教馆、仪器站

制定全区学校电化教育、仪器室、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小学的电化教育、实验室建设、管理和使用进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和评比;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学仪器、电教器材和电教软件的配备工作;指导校园网的建设,制定合理的配置方案。对学校网络管理员进行网络技术和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组织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促进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普及;负责对全区信息技术课任课教师、实验教师、电教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信息技术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指导各校开展自制教具和教育技术装备论文的评选活动。

(八)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局党委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制定本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和实施意见,落实各项任务,具体实施重大综合治理工作措施;及时掌握各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委员会反映、汇报,总结交流典型经验;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以推动全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九)体卫艺科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教育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标准;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全区青少年体育竞赛组织工作。承办市教育局交办的有关事项。统筹管理全区各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

(十)纪检监察科

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策规定,协助局党委组检查、督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时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条例规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开展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制定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行政效能建设、纠风工作等工作计划,做好纪检监察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掌握全局纪检监察工作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各类文字材料的起草、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监督、检查系统内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受理学校领导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申诉及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参与全局年度工作的检查、监察、考评,负责本局纪检、监察有关报表的登记、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完善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抓好制度的落实,用制度促进行为的规范和机制的长效运行。

(十一)蚌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制定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督导评估方案,组织实施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学校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情况进行督导;对教育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问题进行调研;负责综合治理及中小学安全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信访稳定工作。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对全区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指导退教协开展工作。

负责人:谢庆元

联系电话:2043616

办公地址:东海大道3858号蚌山发展大厦9楼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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