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2月14日办理结婚登记的公告
广大新人朋友们:
为满足广大新人对婚姻登记服务的需求,充分展现民政为民的工作宗旨,经研究决定,蚌埠市于2024年2月14日(正月初五)正常提供结婚登记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业务范围
结婚登记
二、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三、办理地点
蚌埠市各县、区婚姻登记处
四、相关流程
当事人通过全市各婚姻登记处电话预约方式提前预约,2月14日携带相关证件在预约时间段办理。未预约的当事人现场取号,按顺序办理。
五、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3.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4.双方当事人均非安徽省户籍的,需提交任意一方蚌埠市居住证。
备注:
1.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再婚的当事人:曾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曾法院调解离婚的,需携带法院调解书;曾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丧偶的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
六、全市各婚姻登记处咨询电话
蚌埠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蚌埠市蚌山区安民路199号(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西侧),电话:0552-3711520。仅办理本市辖区内涉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及华侨的婚姻登记业务,具体提供材料请电话咨询。
七、注意事项
请当事人有序排队,按工作人员现场引导规范办理业务。办理结束后不要逗留,避免人群聚集。
监督电话:蚌埠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52-37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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