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后评估工作有关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19 16:59 来源: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组织协调。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区建立以来,我区不断建全完善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按期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政策审查工作,明确本部门承担公平竞争审查的专门机构,确定审查人员,建立内部审查机制,设定专门审查流程,落实审查责任,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切实促进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落实。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建立增量审查台账,已审政策措施一案一卷。

(二)加强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区公平竞争审查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认真学习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审查能力。开展《反垄断法》宣传活动,结合竞争政策进万企”、“ 竞争文化宣传周”等活动对强化反垄断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若干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增强群众的反垄断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营造了倡导诚信、反垄断经营、公平竞争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通过市局网站及各类媒体刊登宣传竞争政策和公平竞争审工作开展相关信息;落实统计报表制度,按规定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和总结。

(三)加强工作落实。2022年9月以来,按照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要求、法治政府建设要求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凡提请区政府常务会研究的议题,均需提报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区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公平竞争审查意见是议题提报常务会议审议的必备材料,未经区市场监管局公平竞争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的,提报单位不得提报区政府办公室申请列为政府常务会议题。自此,蚌山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蚌山区建立以来,蚌山区未出台违反公平竞争政策的相关文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单位领导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审查制度的宣传、贯彻、执行不到位,认为公平竞争审查是市场监管部门一家单位的责任,送审文件的公平竞争自查流于形式;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清理工作中,多数部门都是零报告。

(二)审查能力不足。该项工作具有较强专业性,需具备专业技能,需要对"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掌握。审查人员都是身兼数职,缺少专职专业的审查人员,审查工作流于表面,专业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大意义,增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加强审查能力建设,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各部门的有效实施,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提升审查质量。各成员单位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内部审查制度、健全内部工作机制和审查程序,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确保此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实效。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工作交流制度,多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强化政策解读、共性问题研究和典型案例分析。

(三)用好外部支援。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要善于借用法制部门的力量,与司法部门加强协作。要借助专业人士的能力,对一些重要、影响重大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聘请专家进行审查。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提高审查的专业化程度和质量水平。

(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联系沟通,强化对本系统内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共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断深化。要加强竞争政策宣传培训和竞争理念倡导,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之,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放管服”改革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公平竞争审查规范政府有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可以促使政府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督促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更好地承担宏观调控、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弥补市场失灵等职能,切实行简政之道,革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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