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山区2023年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中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蚌山区2023年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25日
蚌山区2023年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
总体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区2023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蚌政办秘〔2023〕6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要求,把群众满意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保障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提升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树立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良好形象,力争在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实现提档进位。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
各部门、乡街(社区中心)及村(社区)在11月30日前做好市长热线投诉办理情况回访工作,对能解决问题的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妥善解决,同时提前谋划准备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工作,切实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
(二)宣传动员阶段
1.编印发放2023年度区群众满意度调查宣传资料(11月30日前)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制定蚌山区2023年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
总体工作方案,召开满意度调查工作对接会,区有关牵头部门提供宣传资料(图片、文字),区政府办公室统一编印2023年度区群众满意度宣传资料,并通过各乡街、社区中心安排村(社区)委员会发放到住户居民手中。各乡街(社区中心)也可结合各自实际,编印群众满意度调查宣传资料。(责任单位:区督查考核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局、市公安局蚌山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各乡街、社区中心)
2.安排部署2022年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11月30日前)
区政府办公室下发《蚌山区2022年群众满意度调查提升总体工作方案》。各乡街(社区中心)、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并结合各乡街(社区中心)、部门实际、区满意度调查反映的问题以及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分析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对策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制定各自群众满意度调查迎查工作方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各有关部门,各乡街、社区中心)
(三)督查考核阶段
1.开展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2023年11月25日至12月5日)
各乡街(社区中心)、区有关部门对2023年“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交办固定电话投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回访,区政府办公室对各乡街(社区中心)、有关部门群众满意度进行抽样访问、调查,12月5日前完成全部调查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自查整改(2023年12月6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前)
根据各乡街(社区中心)、区各牵头部门入户走访情况、区政府办公室调查汇总分析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梳理研究近期具体工作措施,逐条采取针对性整改措施,细化明确解决问题的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办好事、办实事活动,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提升群众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乡街、社区中心)
3.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督查考核工作(2023年12月10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结束前)
由区督查考核办公室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等配合,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测评等方式,对各乡街(社区中心)、区各牵头部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得分纳入区政府对各乡街(社区中心)、相关部门2023年度目标考核分值。(责任单位:区督查考核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统计局)
(四)迎接省查阶段
1.开展入户走访宣传工作(2023年11月25日至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前)
各乡街(社区中心)要结合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年底慰问等活动,对辖区住户进行全覆盖式入户走访,听取居民意见,积极向市民宣传、解释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开展的目的,正面宣传我区在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交通出行、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就医、收入增长、居住环境、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引导居民热爱蚌埠、热爱蚌山,取得理解、支持。(责任单位:各乡街、社区中心)
2.开展语音推送(省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启动前一周)
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对接电信、移动、联通公司,通过固定电话语音提示等方式,引导市民正面、积极参与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有关部门、各乡街(社区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抓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主要领导要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负总责,站在一线、靠前指挥。
根据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指标,将具体责任明确如下:区督查考核办公室、区数据资源局负责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满意度调查工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教育现状满意度调查工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目前就业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社会保障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负责医疗、就医便利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区统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个人、家庭收入及增长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居住地环境满意度调查工作;市公安局蚌山分局负责社会治安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食品安全状况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各乡街(社区中心)、区各牵头部门要在工作推进方案中专项部署舆论宣传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重点工作成效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正面积极回应调查问卷。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群众满意度列入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为0.5分。区督查考核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街(社区中心)、区各牵头部门的群众满意度调查迎查工作督查,督查结果列入本年度群众满意度考核分值。对群众满意度偏低,影响全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
附件:蚌山区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蚌山区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 莉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袁志哲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组 员:张 岩 区督查考核办公室主任
谢庆元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邹 波 区民政局副局长
祁文静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 东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局长
岳红卫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局长
李 健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李朱凯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冯玉柱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小璐 区统计局局长
闵 成 区医保局局长
徐 洁 区数据资源局局长
赵春光 市公安局蚌山分局政委
王 峰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何明义 湖滨社区中心主任
孙亚威 淮河社区中心主任
鲍合洋 黄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玮 龙湖新村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文杰 青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怀纪 胜利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晟楠 天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葛 超 纬二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 旭 雪华乡政府(宏业村街道办事处)乡长(主任)
许 黎 燕山乡政府乡长
区群众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袁志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统计局局长王小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