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蚌山区乡街审批事项清单》《蚌山区乡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蚌山区乡街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16:47 来源: 蚌山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各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及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执法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5号)精神,根据省、市委编办统一部署,结合蚌山区实际,经研究,现将《蚌山区乡街审批事项清单》《蚌山区乡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蚌山区乡街配合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各赋权部门、各乡街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把落实乡街一目录三清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照公布的三清单,统筹安排部署,做好工作衔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履职能力。

二、规范公开公布。区直各赋权部门要按照本次公布的三清单,结合本部门公布的权责清单,及时整理完善三清单要素(包括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更新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或者裁量基准,并与各乡街做好对接。各乡街要按照本次公布的三清单,在区直各赋权部门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实际,及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公布本乡街三清单,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需公布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方式等,同时更新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或者裁量基准;不断提升群众知晓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更好服务企业群众办事创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街要加强三清单宣传解读,进一步明确乡街的权力和责任,切实提高承接能力,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积极、规范实施三清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规范运行程序,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区直各赋权单位要加强对乡街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及时研究解决赋权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赋权事项在乡街规范承接、有序运转、顺畅高效。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2022120日印发《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蚌山区乡(街)权责清单、乡(街)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蚌山政〔20222号)即行废止。

 

附件:1蚌山区乡街审批事项清单.doc

2蚌山区乡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

3蚌山区乡街配合事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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