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蚌山区财政局副局长路冬梅解读:《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农〔2023〕381号)、《蚌埠市财政局 蚌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蚌财农〔2023〕238号)要求,为做好我区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蚌山区财政局副局长路冬梅就《蚌山区财政局蚌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进行解读:
问: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路冬梅: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能有效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切实让种粮农民得益,稳定农民预期,通过对实际种粮农民安排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合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支持春耕生产确保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
问:今年哪些人可以获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路冬梅:一是利用自己承包的土地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民。二是通过流转土地的方式获得大量农用土地并进行种植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由个人或组织投资建立的以生产农产品为主的农业企业等。三是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问:今年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路冬梅:区域内补贴标准统一。由市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量、全市符合条件的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以及上年结余金额,测算确定年度亩均补贴标准。
问:一次性补贴的审核发放程序有哪些?
路冬梅:(一)进行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申报核实。总体上是按照“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县级核定”三道程序,自下而上对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行登记核实。补贴粮食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和大豆等,具体由区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结合实际确定。
首先是村组登记,由燕山乡各村组按照此次补贴政策要求,对村居辖区内的种粮农户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每家每户登记核实,必须经过农户签字确认、村组内张贴公示等程序之后,将登记核实来的种植面积上报给乡农业部门。然后由乡镇审核,乡农业部门来对各村上报的粮食种植面积进行认真审核后上报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最后由县级核定,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和区统计局核定确定数据无误后报送至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报送至市财政局进行亩均标准核算。
(二)依规发放资金。区财政局根据市财政局测算的亩均标准及已核定的种粮面积等信息,与代发银行做好对接,严格执行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打卡发放操作规程,及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政策咨询部门:蚌山区区财政局
联系人: 蚌山区区财政局副局长路冬梅
联系电话:0552-207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