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规范事项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3-03-10 18:12 来源: 区委编办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规范内容 调整类型 调整事项及理由 备注
1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质量检测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按照国家人防办制定的标准要求,可对人防设备自行组织检测,也可委托有关机构检测,检测资料纳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主要理由: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国土资源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保密局 国家测绘地信局 国家人防办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审改办发〔2017〕1号)附件第2项。
减少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蚌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构设置等事项的批复》(蚌编[2022]20号)和中共蚌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山区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山办发[2022]20号)精神,事项由市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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