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山区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保留事项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表

发布时间:2023-03-10 18:10 来源: 区委编办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序号 事项名称 对应权力事项名称 委托主体 调整类型 调整事项及理由 备注
1 人防工程施工图和防护方面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行政相对人 减少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蚌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构设置等事项的批复》(蚌编[2022]20号)和中共蚌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山区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山办发[2022]20号)精神,事项由市级承担。
2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行政相对人 减少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蚌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构设置等事项的批复》(蚌编[2022]20号)和中共蚌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山区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山办发[2022]21号)精神,事项由市级承担。
3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编制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相对人 减少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蚌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构设置等事项的批复》(蚌编[2022]20号)和中共蚌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山区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山办发[2022]22号)精神,事项由市级承担。
4 人防工程面积测绘 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行政相对人 减少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蚌山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机构设置等事项的批复》(蚌编[2022]20号)和中共蚌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山区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山办发[2022]23号)精神,事项由市级承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